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0 点击:85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天津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统一安排,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委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在全行业立即开展以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和港口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切实强化企业消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全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突出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人员密集交通场站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道路客运
重点以遏制和预防车辆火灾隐患,及时有效处置车辆自燃为重点,对车辆燃油、供电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车辆消防灭火器和消防锤有效配备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长途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强化乘客及行李安全检查。公交车驾驶员要加强对乘客及携带物品的询问辨识,有效防控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重点检查企业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和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消防及应急处置培训情况,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资质情况;实地查看企业安全生产、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三)港口危险化学品
重点检查港口危险品作业现场管理是否规范、严格、到位,防泄漏、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及措施是否落实,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油罐液位超高报警和自动联锁装置设置和运行情况,油罐超低液位自动停泵措施设置和运行情况,管线防泄漏和防腐蚀措施落实情况及定期检查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有关记录是否齐全,24小时安全监控和应急值守是否有效实施。
(四)轨道交通
重点检查轨道交通内轨道电力线路、消火栓、综控室及站台区域内各消防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及管理人员“四个能力”建设内容掌握情况,消防及安全疏散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等。
(五)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
以交通运输企业、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消防通道畅通、人员安全疏散演练等情况。
公路水路工程施工、水运、引航等其它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三、检查方式
检查以企业全面自查与行业管理部门抽查、委组织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督查以暗访暗查为主,做到“四不两直”,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提升消防管理水平、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部门联合,专家参与
积极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加强指导培训,规范行业消防安全标准进和规范化建设。组织行业专家参加安全检查、督查活动,检查结果实行检查专家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帮助企业“查隐患,找根源,出方案”,确保安全隐患有效整改。
(三)强化宣传,加强培训
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和集中宣传等方式,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和行业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普及火灾自救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消防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各单位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请于6月19日前和9月10日前反馈委安监处,每月23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6月15日
(联系人:陈飞、蒋睿锴;联系电话:24539351;传真: 24539350;电子邮箱:jwajc@126.com.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06-24 17:21:17)

河北四大工程“铺路”京津冀交通一体化
江苏交通主攻更智慧更绿色更安全
中秋节假期天津站及西站上下客近70万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行业办召开第二季度安委会工作会议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公路处应对台风总体情况
天津机场将在北京南站设候机楼
天津滨海公交集团将新购置环保公交车150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