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奖评选办法》出台获奖单位将在招投标中获益

发布时间:2024-07-07 点击:123
日前,由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颁布的《李春奖评选办法》正式对外公布,将“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正式冠名为“李春奖”,原有《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李春奖是全国公路交通行业最高工程质量奖,新《办法》的修订旨在弘扬工匠精神,助力打造品质工程。较既有《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新《办法》取消了等级设定、资金管理、是否超概等方面的要求,调整了对工程规模的要求,将竣工验收改为交工验收,且交工验收至申报时限不超过7年。同时,新《办法》按照交工验收的标准调整了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完善了相关评审程序及现场核查内容
此外,新《办法》还明确建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获得李春奖的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项目招投标、信用履约、保证金缴纳等方面给予优惠;对获奖个人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设立奖励政策。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11-04 15: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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