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25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日前,在最新版的《杭州市汽车生活地图册》中,让开车人又爱又怕的路面“电子眼”全部公布。
“电子眼”又被称为“电子警察”,优势毋庸置疑,一方面,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提高了交通监控的准确性和违章处罚的可信度;另一方面,在规范交通秩序、解决事故纷争,甚至是协助案件调查方面,都能提供精准的事实支持。
许多人的认知中,警察在哪个路口设障、巡逻或排查,并无必要告知我们。“电子眼”因其24小时的工作优势和无所遁形的“偷拍”功能,似乎能对交通违法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在这样的逻辑框架中,“电子眼”不被公开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换个角度来看,公开“电子眼”的具体方位,能够带来更好的效果:其一,变事后处罚为事前警示,让“电子眼”来倒逼我们遵守秩序的交通意识;其二,体现了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的阳光化和人性化。更重要的是,信息公开本身,也体现了公共管理部门对其服务定位的重新认识和对市民知情权的尊重。
公开“电子眼”是其功能的延伸,实现了交警部门、老百姓以及公共交通秩序的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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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07-27 08: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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