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8〕30号)文件精神,按照顺清常务副市长2018年12月30日对《市审计局关于我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存在问题情况的报告》所作的批示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协调各相关单位,督促推动运营集团消除保护区隐患,保障运营安全。
一、逐一分析隐患问题,消除保护区隐患问题
市审计局2018年12月28日向市长汇报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共有四处隐患,目前均已解决完毕。其中地铁3号线华苑站至大学城站区间过渡段保护区内工程堆土和9号线东丽开发区站至新立站区间桥下私设停车场两个隐患问题,已于2018年12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现场验证。
地铁9号线中山门站至一号桥站区间73#、77#-80#桥墩下和钢管公司站至胡家园站区间桥墩下保护区存在违规堆放杂物两项隐患问题已于2019年4月25日整改完毕,两处一共加装桥下护栏约800m,轻轨两侧场区堆载情况基本能够满足运营安全要求。
二、举一反三,全线网排查保护区隐患问题并抓紧整改
我中心督促运营集团对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中共发现三处问题,目前有一处已整改完毕。一是4月19日,河西区、津南区执法局完成拆除双林站至财经大学站违章建筑;二是2018年末,运营集团巡线人员在地铁3号线天士力站、1号线东延高庄子站保护区内发现违规堆土。中心分别于4月18日、4月23日赴堆土所属北辰宜兴埠镇、津南辛庄镇政府协调,已于4月29日开始启动清理工作。目前已经清理完毕5处堆土,还剩余1处堆土正在清理。
三、杜绝增量,建立保护区长效治理机制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在委轨道处组织下,轨道交通线路的保护区标志正在设置,我中心在市轨道交通第56期运营安全服务例行协调会上要求,保护区工作要以“消除存量,杜绝增量”为工作原则,并推动保护区标志设置工作,督促运营集团建立保护区长效治理机制,着力提高保护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轨道中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9-06-18 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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