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市维管处领导率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到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驻市行政许可中心接待窗口,为前来咨询的企业和办事群众现场宣讲机动车维修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解答企业提出的疑难问题。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通知后,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改为备案登记制,引起行业经营者广泛关注。企业对今后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的办理流程、办理程序以及持有经营许可到期后如何办理备案等问题提出咨询,相关负责同志一一认真解答。
此次现场服务活动,提高了企业对政府主管部门工作的认可度,市维管处将会在今后的行业管理工作中更快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的办事创业提供便利,将交通运输委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在实处。(维管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10-15 17: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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