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1 点击:126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交通(运管、公路)局、委各直属单位、交通运输行业各集团企业、中央驻津交通企业,各安全机构:
现将《2018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8日
(联系人:陈飞,联系电话:24539351)
2018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津交发〔2016〕289号)和《2018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津交安委发〔2018〕5号)相关要求,结合委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三个必须”原则,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深入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拓工作思路,完善防控措施,强化闭环管理,通过巡查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委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委总工程师郭子杰任组长,安监处杨亮、罗序高、杨希林,交科院周卫峰及各巡查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巡查工作的组织推动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科院,交科院总工程师孙运国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巡查对象、内容和组织
(一)巡查对象
委各直属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市属集团企业及中央驻津企业。
(二)巡查内容
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推动落实情况;责任体系建设与落实情况(含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制度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教育培训情况;日常检查督查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情况;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情况;市交通运输委及安委会部署安排的其他事项落实情况等。
(三)巡查组织
委安委会组织成立5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由5名工作人员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委直属单位熟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处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委安委会成员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从委安委会成员单位中抽调,另配备相关专家2名,专家从市交通运输委安全生产专家库或行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中选聘。巡查组人员组成方案由委安委会审批。
各巡查组在每家单位的巡查时间一般为1至2天。对存在重大突出问题或巡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且不能立即解决、整改的部门、企业,由委安委会挂牌督办或者开展巡查工作“回头看”,相关工作安排按程序另行报批。
市交通运输委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委托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9月份)各开展一轮,所需费用从委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与被巡查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传递;
2.负责专家的选聘与联络;
3.负责专家费的统计发放;
4.组织开展巡查人员培训;
5.建立巡查工作数据库等。
四、巡查实施
(一)巡查准备。一是制定巡查计划。委安委办制定总体巡查工作计划,明确被巡查单位、巡查时间、巡查工作内容等。二是组织动员部署。委安委办组织召开巡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通报2018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巡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人员构成,协助巡查组做好巡查进驻对接准备。三是组织巡查培训。委安委办组织巡查组成员集中培训,明确巡查工作流程、巡查主要内容、巡查提交材料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二)巡查进驻。各巡查组应根据分工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于巡查进驻前报委安委办。巡查组进驻被巡查单位后,应向被巡查单位通报开展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计划安排和要求,并认真听取意见。巡查期间,主动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真实的情况和问题。委安委办在巡查工作开展期间应当开通公众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巡查报告。巡查组应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认真登记,建立问题清单,剖析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于巡查进驻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巡查工作报告》《巡查问题汇总清单》报送委安委办,同时,汇总提交《巡查工作入驻签认表》《专家个人意见表》,并由巡查组组长向委安委办进行专题汇报。《巡查工作入驻签认表》需经巡查组组长和被巡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专家个人意见表》需经专家签字,具体文件格式参照附件1、2。《巡查工作报告》《巡查问题汇总清单》应经巡查组组长签字确认,报告提纲及文件格式参照附件3、4。
(四)问题处置。一是立查立改。巡查组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可在保留相关证据后,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委安委办请示报告;对发现的有关人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问题线索,及时书面报告委安委办;涉及事故隐患,及时要求被巡查单位予以整改,视情况建议委安委会挂牌督办。二是移交移送。对安全生产问题十分突出,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或者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巡查组应形成书面材料(含佐证材料)提交委安委办,由委安委办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申请纳入委安委办核查督办问责范围。三是约谈警示。巡查组可根据需要,对被巡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其中约谈对象为委直属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干部或行业市属集团企业、中央驻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须报委安委办同意。巡查组应将约谈记录和被约谈单位上报的材料等资料立卷存档,并提交委安委办,内容包括约谈通知书、参加约谈人员签到表、约谈记录、约谈纪要等。
(五)巡查反馈。《巡查工作报告》《巡查问题汇总清单》经委安委办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由巡查组组长向被巡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反馈,全面指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巡查反馈时,巡查组应向被巡查单位提交《巡查工作情况反馈表》《巡查问题汇总清单》,并经巡查组组长和被巡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巡查工作情况反馈表》文件格式参照附件5。
(六)问题整改。被巡查单位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应逐项认真整改落实,提出对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处理意见,并于15天内形成《整改报告》《巡查问题整改汇总清单》报送巡查组。《整改报告》《巡查问题整改汇总清单》应经被巡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报告提纲及文件格式参照附件6、7。《巡查问题整改汇总清单》要与巡查组《巡查问题汇总清单》逐项对应,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结果、责任部门及人员,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实现闭环管理。对未能及时整改完成的问题,必须附整改方案或计划,并明确整改完成时限。期间,各巡查组应督促被巡查单位组织专题研究,坚决抓好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闭环管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七)整改确认。巡查组收到被巡查单位整改反馈后,应对照《巡查问题整改汇总清单》逐项认真检查被巡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核实相关佐证材料,并经巡查组组长审核确认后,报送委安委办。委安委办将对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对整改不主动、不积极、逾期未达标的,严格追责问责。
(八)结果通报。委安委办根据巡查结果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数据库,并报请安委会同意后,对巡查情况和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巡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报送委组织人事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委安委办负责巡查的日常工作,围绕有效推进巡查工作,建立信息交流、调度统计、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绩效评估等工作机制,强化协调服务,及时向委安委会报告巡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巡查组传达委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做好巡查人员的培训、调配和管理工作,确保巡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做好巡查工作保障。巡查工作经费及专家费用、购买相关安全机构服务的费用,由委专项资金统一列支。巡查工作用车由巡查组组长单位负责落实。被巡查单位要自觉接受巡查,全过程配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巡查组提供安全、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按照巡查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巡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做好人员选派工作。委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集团企业及安全机构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巡查工作,选派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巡查。参加巡查人员在巡查期间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精力做好巡查工作。
(四)严格巡查工作纪律。各巡查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委安委会赋予的权限、职责开展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巡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回避、保密规定等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委安委会请示报告,不得擅自表态和处置。安全生产巡查举报电话:022-24539351,举报专用邮箱:jwaqxc@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入驻签认表
2.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专家个人意见表
3.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报告提纲
4.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汇总清单
5.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情况反馈表
6.被巡查单位整改报告提纲
7.被巡查单位巡查问题整改汇总清单
附件1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入驻签认表
(巡查x组)
被巡查单位
被抽查基层单位
巡查时间
巡查工作开展方式
巡查组成员
被巡查单位参加人员
被巡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巡查组组长:
附件2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专家个人意见表
(巡查x组)
被巡查单位
被抽查基层单位
巡查时间
个人意见
备注:专家个人意见应明确提出巡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包括典型经验情况、基础管理性问题、隐患情况等),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专家签字:
附件3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报告提纲
(巡查x组)
一、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典型经验
三、巡查工作发现问题
四、整改建议
巡查组组长:
年 月 日
注:1.巡查组在巡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报告》,连同《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汇总清单》,经巡查组组长审定签字后,报委安委办。
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巡查组应针对问题初步核查情况及处理建议,及时向委安委办提交专项书面报告。
3.《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报告》要客观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既要体现出好的典型经验,更要突出巡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有依据、有事例、有数据。
4.《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报告》要详细记录巡查发现的问题,并按照
巡查内容分类梳理汇总,能够全面反映被巡查单位安全生产方面
存在的制约因素和突出问题,并分析产生原因。
附件4
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汇总清单
(巡查x组)
巡查组组长: 填报人: 年 月 日
序号
巡查发现问题
整改建议
责任单位
问题类型
注:1.《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汇总清单》应全面反映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问题描述应具体、准确,整改建议
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问题类型”包括“管理问题”、“隐患问题”两种;“责任单位栏”应具体至被巡查单位基层部门。
附件5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情况反馈表
(巡查x组)
被巡查单位
巡查时间
反馈时间
参加巡查人员
巡查总体情况
整改建议
被巡查单位
主要负责同志
(需加盖公章)
巡查组组长
附件6
被巡查单位整改报告提纲
(被巡查单位名称)
一、整改部署情况
二、整改措施及原因分析
(一)问题1:
(二)问题2:
(三)…………
三、整改进展情况(含佐证材料)
四、后续工作安排
被巡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需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巡查组组长:
年 月 日
注:1.《整改报告》应经被巡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后,报送巡查组。巡查组收到整改反馈后,应逐项检查整改落实
情况,并经巡查组组长审核确认后,报送委安委办。
2.《整改报告》要客观准确,与《巡查问题汇总清单》逐项对应,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原因分析及整改结果。整改完成项目应附佐证材料,实现闭环管理。
附件7
被巡查单位巡查问题整改汇总清单
(被巡查单位名称)
巡查组组长: 被巡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年 月 日
序号
巡查发现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结果
责任部门 责任人员
整改
确认
注:1.《整改汇总清单》应与巡查组《巡查问题汇总清单》逐项对应,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结果、整改责任部门及人员,实现闭环管理。整改完成项目必须附相关佐证材料。
2. 巡查组应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对整改落实情况逐项检查并签字确认。“整改确认”包括“已完成整改”、“已制定整改方案或计划,定于x月完成整改”。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05-16 14: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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