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为落实市委巡视三组巡视时提出的“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委对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人员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根据《天津市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委行政审批处负责驻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派驻中心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委行政审批处集中统一管理。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热情高,耐心细致,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的行政事业编人员进驻中心,保证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的稳定并专司其职,接受委行政审批处的统一管理。
三、委行政审批处负责对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委驻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派驻部门、单位不得随意抽调驻中心工作人员从事其它临时性工作,确因工作需要须抽调驻中心工作人员,应事先征得委行政审批处的同意。
四、委行政审批处负责对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派驻部门、单位在对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评定工作绩效、先进、职务晋升时,要以委行政审批处的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
五、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或多次违反委和中心管理规定、不服从委行政审批处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强制退回调换制度。
六、委行政审批处对驻中心工作人员调换、职务晋升有建议权和否决权,派驻部门、单位调换选拔任用驻中心工作人员前,须书面征求委行政审批处的意见。
特此通知。
2017年2月9日
(联系人:马金龙;联系电话:24538629、13116001755)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7-02-28 17: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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