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报2017年1月第6410期
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探索“容缺受理”“绿色通道”……近日,群众在辽宁省交通厅办理审批事项更便捷了,90%以上的超限运输行政审批更是提速成为即办件,当日受理、当日办结。
多种便民措施的推出,是辽宁省交通厅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体现。省交通厅针对国省干线公路涉路施工、国省干线公路设置其他标志、港口理货经营和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及核发等4种行政审批事项,打破“材料不齐不能办”的传统,试点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审批事项,先予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在公示期和审批承诺时限内,若服务对象补齐所有欠缺材料,将正常办结。若服务对象不能补齐,待补齐材料后予以办结。
另外,辽宁省交通厅压缩审批层级,开辟了超限运输审批的“绿色通道”,将超限运输行政审批的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对满足道路通行条件的超限运输车辆,可由行政相对人在起运市公路管理部门通过审批系统进行申领。对诚信记录好、业务量大的道路运输企业发放季度或半年期《通行证》,并可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对超高超限严重、通过方式特殊、保密性强、路段情况复杂,涉及国防工业、经济民生的重点设施设备的运输审批,坚持特事特办,确保办理快捷高效,通行安全顺利。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7-01-16 17: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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