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城市建成区八成以上面积达到要求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力争到2030年,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作为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云南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已经明确:2016年编制完成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海绵城市建设3年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到2017年,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大理州、丽江市等省级海绵城市先行先试建设取得成效,70%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到2020年,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到2030年,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意见》还要求,新建建筑与小区要推广使用绿色屋顶,合理布局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雨水回用池调蓄等设施,建造屋顶雨水回用与径流控制系统。机关、学校、医院等建筑要率先践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增设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建立完善硬地雨水径流控制系统,雨时发挥调蓄、旱时发挥绿化灌溉功能。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02-05 16:12:17)
北京加紧制定规范共享单车发展政策道桥处认真组织做好城市道路无主管线井填埋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运输部公布领导分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31项行政执法配套制度的通知天津市为保障市民出行限行路段公交线路实行全方位监控河北:南二环西延至山前大道年底建成拓展盈利空间推进轨道交通PPP发展“十一”长假逾万人次邮轮旅客进出天津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