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我市春运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03 点击:87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做好我市2018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和出行需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2274号)要求和市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春运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把握我市春运新形势新特点
(一)充分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市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也提出,要全面提高“衣食住行”公共服务水平,以民愿民盼为方向,以民评民说为标准,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取得新进展。春运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安全便捷回家过年的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各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春运年年搞、都是老一套”的麻痹大意思想,认真研判、提早安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科学分析运输需求。据预测,2018年春运期间,全市整体客流量与去年相比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预计全市旅客发送量(不含市内公共交通)将达到984万人次,同比增长10%。预计铁路发送旅客约436万人,同比增长6%。其中,天津站预计发送旅客332.4万人(日均8.31万人)、同比增长3%;天津西站预计发送旅客73.6万人(日均1.84万人)、同比增长8.9%;天津南站预计发送旅客30.1万人(日均0.75万人)、同比增长6.7%。预计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发送旅客248万人次,同比增长16%;预计道路运输发送旅客约300万人次,同比略有下降。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春节期间自驾出行显著增多。总体来看,客运总量增速放缓但结构发生变化,铁路、民航运输需求仍然保持较快增长。
(三)准确研判客流特点。2018年春节相对较晚,节前客流相对平缓,依然呈现出显著的“东热西冷”分布态势,尤其是去往广州、郑州、西安、成都、重庆、长沙等方向的旅客较为集中。春运开始,将出现务工流和探亲流的叠加效应,客流高峰将出现在腊月二十七到除夕,呈现来得晚、时间短、峰值高的特点。预计节后客流高峰则将出现在正月初四至初六,将形成探亲、农民工、商务等多种客流高度集中、叠加,高峰客流形成较快。
(四)提前掌握天气预测情况。据气象部门分析,预计今年春节期间,天津大部分地区气温为2℃左右,较常年同期(0.8℃)偏高,降水量为6—9毫米,较常年同期(7.1毫米)略偏多。根据历史天气过程统计,2月9日左右我市有1次降温过程,2月13-15日、27-28日及3月7日出现降温过程的概率较大。春节期间冷空气势力较弱,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预计春运期间我市雾和霾日数偏多,能见度低将对交通运输产生不利影响。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春运工作机制,成立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委、天津警备区司令部、武警天津总队司令部、市旅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邮政管理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河东区人民政府、红桥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办事处、南环铁路公司、天津港集团、轨道交通集团、市交通集团、市公交集团、市邮政公司、民航天津安全监督管理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航天津分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市春运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实施意见,及时协调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围绕春运工作,对照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春运办),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全市春运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春运信息及运输数据的采集、分类和汇总。市春运办设在市交通运输委,联系电话:24539322、24539298,夜间、节假日值班电话:24539362。
二、强化安全监管,全面确保春运安全稳定
(六)严密构建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将安全作为春运工作第一要务来抓。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一定要处理”,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建立严密严厉严格的责任体系。春运期间,全市的车站、机场、车辆、道路人员密集、人口流动大,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加,各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警惕,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各级领导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七)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各区、铁路、民航、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在春运之前和春运期间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对运输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等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对县乡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检查,确保客运车辆安全锤(破窗器)齐全有效,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酒驾、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要广泛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要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期整改到位。
(八)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各参运企业要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铁路运输企业要坚守高铁和旅客安全的红线,狠抓作业的标准化,以动客车、客运机车和担当临客任务的货运机车以及新开通的线路和客车路径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线路养护和设施设备的检查整修。民航单位要扎实做好飞行安全、地面安全、空防安全、危险品运输等航空安全工作,加强对机坪运行秩序的监督检查,全力防控机坪内航空器、廊桥、特种车辆以及设施设备的刮碰事件。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运行状态下不间断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疲劳驾驶、客货混装、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员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员,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要严格考核驾驶员安全告知制度落实情况,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客运场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水运企业要严格落实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限制船舶开航要求,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加强通航建筑物安全防范。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要全面优化旅客乘降组织和进出站流线,严格对进站人员、物品实行“全覆盖”安检 ,加强现场盯控,严防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九)从严从快补齐管理薄弱环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旅游包车监管,依托包车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包车标志牌审批管理。涉农区要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等“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道路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管理制度。
三、科学组织调度,全面提高运输服务能力
(十)铁路部门要增加客运产品有效供给。要结合学生、务工人员等群体订票情况,采取开行专列、增开临时客车等方式,全力满足旅客运输需要。天津地区铁路共安排开行临客34对,其中始发车7.5对,拉通车26.5对。要根据直达广州、成都、重庆、郑州、西安、杭州、武汉的高铁客流情况,适时优化列车班次和运行时刻。要充分利用新开通线路和新投用动车组,采取加强车底利用、动车组重联运行、增开夜间高铁列车等措施,最大限度增加客运能力。对新增列车、变化较大列车、停时较短列车、重点始发列车及客流较大的通过列车,铁路部门要加强现场盯控,确保旅客上下车平稳有序。
(十一)民航部门要统筹安排满足旅客高效顺畅出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要与各航空公司积极配合,确定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合理编排春运期间的航线航班。春运期间,国内航线热门目的地城市主要以上海、广州、深圳、三亚、海口、成都、哈尔滨、武汉、长沙为主;国际、地区航线热门目的地主要集中在香港、曼谷、新加坡、济州、首尔、普吉、东京等城市。民航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和航班运行情况,做好热点航线的加班和包机工作,细化服务保障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运力储备;针对极端天气导致的航班延误或取消情况,全力做好滞留旅客的情绪疏导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道路运输部门要发挥好道路客运“门到门”优势。各级运管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针对春运特点和不确定因素,强化现场调度指挥,储备好应急运力,客流高峰期间适时增加客运班车、包车运力投入,确保旅客顺利出行。道路客运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等旅客集中地,安排客运包车进厂(校)组织直达运输,及时满足民工、学生等团体旅客返乡需要。要加强客运联网售票、网上售票、自助售票管理,及时检查维护售票设备及网络,保障群众顺利购票。
(十三)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交通枢纽的衔接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城市客运企业加强需求分析,强化运力调配,提高旅客出行便利程度和出行效率。要全面加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旅客集中点的运力调度,重点加强与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等主要交通枢纽的公交、出租、地铁衔接,通过增投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措施,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
(十四)统筹兼顾客货运输。入冬以来我市煤炭、油气等大宗产品运输需求旺盛,运输安排还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统筹”。铁路运输部门要在抓好重点干线、重点车站旅客运输和满足短途沿线区间群众乘车需求的同时,切实保障重点货物及时运输。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组织好电煤、成品油、鲜活农产品、节日生活用品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和市场秩序,满足人民群众春节生活所需。邮政部门、快递企业要做好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快件的运输、收寄和投递服务工作。
四、践行为民宗旨,全面改进运输服务品质
(十五)改善售票服务和车站管理秩序。铁路、民航、道路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扩充互联网售票系统服务能力,提高系统稳定性和处理速度;进一步透明化售票服务,稳定旅客的购票预期;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旅客个人囤票现象,遏制部分网站的恶意抢票行为;进一步打击倒票、制售假票、冒充12306网站售票等行为,维护正常售票秩序。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车站及周边区域交通、治安、卫生环境的综合整治,维护好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和商业市场秩序,同时做好反恐防爆的各项准备。
(十六)优化出行环境。各车站、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要努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积极为旅客提供无线上网、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服务,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要设立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区和医疗服务点,为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充分体现“弱有所扶”的民生理念;在购票、安检、候车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营造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大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管理,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确保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卫生合格、车辆维修便捷、加油安全高效,并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
(十七)丰富主题活动。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扎实做好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岗位对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在车站、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应急救护、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各级工会要组织开展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了解返乡信息和需求,协助提供订票、包车等服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共同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从细节入手,为旅客提供更加贴心、舒心、暖心的服务。
(十八)强化信息服务。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运力安排、班次调整、客票余额、公路路况、交通管制、分流绕行等春运服务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避免拥堵聚集。车站、机场等客运枢纽要规范指引标志设置,做到内容醒目、指示清晰,准确引导旅客候乘和中转换乘。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增加值班力量,做好服务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和发布春运车流动态。
五、完善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应急保畅能力
(十九)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细化完善并落实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督查检查,确保预案可操作、可执行、有成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易积雪结冰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备足备好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的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
(二十)强化疏堵保畅措施。各级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处置道路交通应急疏导问题,有针对性制定分流绕行预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高速公路、重要干线公路等事故易发、易积雪、易结冰等路段,以及桥梁、隧道等公路基础设施,加大巡查和养护力度,尽力避免节日期间进行养护作业,确保公路设施状态良好,保障道路通行条件。要科学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引导标志牌等设施,加强高峰时段车辆指挥引导疏导,确保收费站车辆顺畅通行。各级公安部门要在客流高峰时段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逻,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旦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车流量大等原因发生大面积拥堵,各级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清障救援、铲冰除雪等工作,同时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六、强化舆论引导,全面营造春运良好氛围
(二十一)着力治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对违法违规经营主体、直接责任人和严重失信旅客纳入信用记录“黑名单”并进行联合惩戒。铁路部门、民航部门要依据《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和《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对违法失信当事人建立记录,并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联合开展的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我市可能出现的失信企业限期整改。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广大旅客通过手机移动app登录“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参与信用监督。要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强化正向激励,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二十二)加强宣传报道。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深入一线,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宣传画、公益广告、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春运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宣传好,把一线职工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报道好,把乘客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表达好,把志愿服务、弱有所扶、军民一家亲等暖心题材挖掘好,用春运小窗口映射时代大主题,真正讲好春运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把握网络传播规律,第一时间发布各类春运消息,主动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压缩网络不实信息传播空间,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二十三)严格值班值守。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时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发现解决春运工作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铁路、民航、道路、水路等各类热线电话要保持畅通,方便旅客表达心声意愿,反映利益诉求,举报违法行为。市春运办要负责收集汇总春运期间有关运输行业的客流统计,及时报送国家有关部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安全监管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民航天津监管局 天津铁路办事处
2018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02-11 17: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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