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乘客安全有序乘车,按照公交乘车规定,乘客应遵守八项规定。
乘客应遵守的八项规定是:
1.上下车的乘客必须在车辆停稳后,按顺序上车,先下后上(无人售票线路按规定车门上下),不得拥挤,不得抢上抢下,不得翻越护栏、爬窗、扒车,当乘务员发出行车信号时不准上下车。
2.乘车时要扶好扶手,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探伸车外,不得躺卧和踩踏坐席。
3.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乘客应听从乘务人员安排,不得自行开启车门强上强下。
4.乘客不得进入驾驶部位和其他有碍安全的部位,不得与驾驶员谈笑或者催促驾驶员超速行车。
5.乘客在车厢内不得吸烟、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物。
6.赤膊者、酒醉者、呆傻人、精神病患者及无人护送的学龄前儿童,不准乘车。
7.车辆到达终点站,乘客须全部下车,不准随车返乘或在终点站的下车站上车。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物品及家禽家畜(包括宠物狗等)乘车。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2-03-12 08: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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