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5 点击:64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力推进交通运输公开透明,
(二)基本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和交通发展大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依法公开,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坚持注重实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部门有效施政。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为我市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美丽交通的发展创造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务环境。
二、政务公开内容
(一)决策公开。严格落实《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凡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与综合性特点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到交通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应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广泛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二)执行公开。主动公开交通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时公布决策执行情况和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方式,确保决策执行到位。加强执行监督检查,完善跟踪反馈机制,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三)管理公开。认真落实《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继续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规范行政裁量,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公正。推进交通运输监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服务信息公开。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度版本管理,将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
(五)落实结果公开。围绕中央和我市重大战略部署,加大对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中有关我市交通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交通工作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等信息发布,要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及时发布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流程,加强沟通,解疑释惑,提升服务能力,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
(七)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我委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三、政务公开渠道
(一)发挥信息技术作用。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我委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资源共享及开放管理体制。充分利用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传播公共信息,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
(二)加强委门户网站建设。强化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协作,整合信息资源,发挥集群效应,提高政府信息影响力。
(三)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及时对重大政策法规或突发敏感事件作出具有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的解读。
(四)扩大公众参与。关注了解公众对相关政策的反映、态度和评价,积极组织开展“公仆接待日”、“公仆走进直播间”系列活动,做好人民网和“政民零距离”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充分发挥8890便民服务专线平台作用,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实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我委政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五)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发布权威信息,公布客观事实、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六)发挥新媒体作用。注重把新闻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加强沟通协作,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邀请驻津主要新闻单位和我市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负责人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畅通新闻媒体采访渠道,为及时、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以及政务微博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组织和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同志,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抓好落实。委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加强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研究,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更加科学规范,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我委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四)加强考核监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批评改正;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07-21 09: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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